常州市武进区人民路初级中学工会委员及教代会代表
实行替补增补的暂行规定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路初级中学工会选举大会
暨一届二次教代会通过后生效)
2020年7月25日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常州市武进区人民路初级中学工会委员会实行委员、教代会代表替补、增补,规定如下:
凡被选为人民路初级中学工会委员会委员及教代会代表的人员,当工作变动需要调整其职务时,由工会向学校党支部提出免去其委员或代表职务的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替补人选,经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提交人民路初级中学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认。
本规定自常州市武进区人民路初级中学工会选举大会暨一届二次教代会通过后生效。